1.成品油指的是什么油?
2.销售成品油是否要计提交纳消费税?
3.为什么现在订机票还是有燃油费
广义的成品油是指经过原油生产加工而成的油品,可分为石油燃料、石油溶剂与化工原料、润滑剂、石蜡、石油沥青、石油焦6类。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燃料油是成品油的一种。
一般来说,在原油的加工过程中,较轻的组分总是最先被分离出来,燃料油(Fuel Oil)作为成品油的一部分,是石油加工过程中在汽、煤、柴油之后从原油中分离出来的较重的剩余产物。因此被叫做重油,渣油。主要由石油的裂化残渣油和直馏残渣油制成的。
其特点是黑褐色粘稠状可燃液体,粘度适中,燃料性能好,发热量大,含非烃化合物、胶质、沥青质较多。(简单来说就是汽油、柴油在原油里面先被提炼出来,然后是燃料油)。成品油是经过原油的生产加工而成的。成品油包括石油燃料、石油溶剂与化工原料、润滑剂、石蜡、石油沥青、石油焦6类。
成品油指的是什么油?
一、易燃性?
石油产品是碳氢化合物,遇火或受热很容易发生燃烧反应。油品的燃烧危险性大小可以用闪点、燃点和自燃点进行判断。
闪点:在规定的实验条件下,油品蒸汽与空气混合物接近火焰闪出火花便立即熄灭的最低温度。燃点:可燃物开始持续燃烧的最低温度。一般来说比闪点略高1—5度。
油品的闪点与燃点的产生需要外部火花,如果继续增加油品的温度,即使没有火花,也会发生自燃。油品的闪点越低,油品的着火危险性越大。汽油和柴油均属于遇到明火就会燃烧的油品。
二、易爆性?
当石油蒸汽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混合比范围时遇火即发生爆炸,混合比范围称为爆炸极限。最低混合比称为爆炸下限,最高混合比称为上限。低于下限遇火不会爆炸,也不会燃烧。高于上限遇火燃烧,石油火灾中往往爆炸和燃烧交替出现。
三、易蒸发 ?
1Kg汽油大约可蒸发0.4立方米的汽油蒸汽。油蒸汽比重一般在1.59—4之间,常常滞留在空气不流通的低部位或聚集在低洼处。
四、易产生静电
石油产品的电阻率一般在107~1013Ω.m之间。加油站经营油品的电阻率都很高,电阻率越高,导电率越小,积累电荷的能力越强。4V以上静电压产生的电火花就已达到汽油蒸汽点燃能量。? 影响静电聚集的因素:周围空气的湿度、油料流动速度、油料承受压力、导电率。
五、流动性与膨胀性
油品是流体,具有流动性。同时油品与所有物质一样,具有热胀冷缩的特性。温度升高,油品体积膨胀,压力增高;温度降低,体积收缩,压力下降。
扩展资料
成品油是经过原油的生产加工而成,可分为石油燃料、石油溶剂与化工原料、润滑剂、石蜡、石油沥青、石油焦6类。 其中,石油燃料产量最大,约占总产量的90%;各种润滑剂品种最多,产量约占5%。各国都制定了产品标准,以适应生产和使用的需要。
从2013年2月25日零时起.25元。自2013年3月27日零时起,汽、柴油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23元和0.26元,这是国内成品油价格2013年以来首次下调。
2013年11月1日零时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均降低7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均降低0.06元,这一降幅创年内新低,也是十年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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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成品油是否要计提交纳消费税?
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成品油经过原油的生产加工而成。
成品油分类:分为石油燃料(产量最大)、石油溶剂与化工原料(约占总产量的90%)、润滑剂、石蜡、石油沥青、石油焦6类。?
从2013年2月25日零时起.25元。
自2013年3月27日零时起,汽、柴油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23元和0.26元,这是国内成品油价格2013年以来首次下调。
2013年11月1日零时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均降低7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均降低0.06元,这一降幅创年内新低,也是十年新低。
扩展资料:
分类
喷气燃料:主要供喷气式飞机使用。沸点范围为60~280℃或150~315℃(俗称航空汽油和航空煤油)。为适应高空低温高速飞行需要,这类油要求发热量大,在-50C不出现固体结晶。
煤油:沸点范围为180 ~ 310℃ 主要供照明、生活炊事用。要求火焰平稳、光亮而不冒黑烟,产量不大。
汽油:消耗量最大的品种。汽油的沸点范围为30 ~ 205°C, 密度为0.70~0.78克/立方厘米,商品汽油按该油在汽缸中燃烧时抗爆震燃烧性能的优劣区分,标记为辛烷值70、80、90或更高。标号逾大,性能逾好,主要用作汽车、摩托车、快艇、直升飞机、农林用飞机的燃料。
石油溶剂:指石油醚、190#、200#溶剂油。其中石油醚分30-60度、60-90度、90-120度三种,溶剂油以油品的干点为牌号,分别用于香精、油脂、油漆行业、试剂、橡胶加工、涂料工业做溶剂,或清洗仪器、仪表、机械零件。
柴油:沸点范围有180~370℃和350~410℃两类。对石油及其加工产品,习惯上对沸点或沸点范围低的称为轻,相反称为重。故上述前者称为轻柴油,后者称为重柴油。商品柴油按凝固点分级,如10、0、-10、-20等,表示适用的环境温度,柴油广泛用于使用柴油内燃机的车辆(包含火车)、船舰以及柴油锅炉。由于高速柴油机(汽车用)比汽油机省油,柴油需求量增长速度大于汽油,一些小型汽车也改用柴油。
炼油装置生产的是取各种精制工艺制成的基础油,再加多种添加剂,因此具有专用功能,附加产值高。
润滑脂:是润滑剂加稠化剂制成的固体或半流体,用于不宜使用润滑油的轴承、齿轮部位。常见的钙基和锂基两种,钙基脂俗称黄油,用量最大,用途最广,适用于大多数情况下的设备润滑,锂基脂适用于使用温度相对较高的环境。
石蜡油:包括石蜡(占总消耗量的10%)、地蜡、石油脂等,按用途可分为工业级、化妆级和食品级三档。石蜡主要做包装材料、化妆品原料及蜡制品,也可做为化工原料产脂肪酸(肥皂原料)。
石油沥青:主要供道路、建筑用。
石油焦:用于冶金(钢、铝)、化工(电石)行业做电极。
除上述石油商品外,各个炼油装置还得到一些在常温下是气体的产物,总称炼厂气,可直接做燃料或加压液化分出液化石油气,可做原料或化工原料。
参考资料:
为什么现在订机票还是有燃油费
销售成品油是要计提交纳消费税,成品油消费税税率为“从量定额”。
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征收消费税。其中: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为2006年4月1日新开征的。
注意征收环节是在生产环节,在成品油零售环节是不征消费税的。
税率分别为:
汽油单位税额:含铅0.28元/升,无铅0.20元/升;
柴油单位税额:0.1元/升;
石脑油单位税额:0.2元/升;
溶剂油单位税额:0.2元/升;
润滑油单位税额:0.2元/升;
燃料油单位税额:0.1元/升;
航空煤油单位税额:0.1元/升。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扩展资料:
成品油征税范围:
1、汽油
汽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辛烷值不小于66的可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含铅汽油是指铅含量每升超过0.013克的汽油。汽油分为车用汽油和航空汽油。
2、柴油
柴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倾点或凝点在-50至30的可用作柴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和以柴油组分为主、经调和精制可用作柴油发动机燃料的非标油。
3、石脑油
石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除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溶剂油以外的各种轻质油。非标汽油、重整生成油、拔头油、戊烷原料油、轻裂解料(减压柴油VGO和常压柴油O)、重裂解料、加氢裂化尾油、芳烃抽余油均属轻质油,属于石脑油征收范围。
4、溶剂油
溶剂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涂料、油漆、食用油、印刷油墨、皮革、农药、橡胶、化妆品生产和机械清洗、胶粘行业的轻质油。
5、航空煤油
航空煤油也叫喷气燃料,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作喷气发动机和喷气推进系统燃料的各种轻质油。
6、润滑油
润滑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润滑油分为矿物性润滑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
润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矿物性润滑油、矿物性润滑油基础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以植物性、动物性和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混合掺配而成的“混合性”润滑油,不论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所占比例高低,均属润滑油的征收范围。
7、燃料油
燃料油也称重油、渣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主要用作电厂发电、锅炉用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和其他工业炉燃料。蜡油、船用重油、常压重油、减压重油、180CTS燃料油、7号燃料油、糠醛油、工业燃料、4-6号燃料油等油品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燃料燃烧,属于燃料油征收范围。
参考资料:
因为成品油价格提高后,国家将取积极措施疏导交通运输行业和出租车企业的成本增支压力,由于成品油价格调整对交通运输业影响较大,国内航线旅客运输将恢复收取燃油附加。
燃油附加费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项目代号“YQ”及标准在客票上单独标示。
征收范围:
不含内地与香港、澳门航线的国内航线,以航段为单位定额计收。
征收标准:
(1)婴儿: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2)儿童及军/警残: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费;购买45折(含)以下客票的儿童、军/警残;
(3)根据国际航油市场行情适当调整征收燃油附加费。
扩展资料
自2011年2月22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附加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上航线旅客收取标准为90元,800公里以下标准为50元。
2011年4月8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11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60元,涨幅分别为22%和20%。
国航等国内航空公司5月26日起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这是国内航空公司继4月份后再次上调燃油附加费。 根据航空公司通知,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航段燃油附加费由60元调整为8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航段燃油附加费由110元调整为140元。
百度百科-燃油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