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油价的部门_管油价的部门叫什么

1.发改委调整油价是否为部门规章?

2.民营加油站4块钱一升的油价,有什么不靠谱的地方?

3.油价由谁定

4.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5.发改委定油价不合理怎么办

6.油价是全国统一的吗?

调控油价的部门_管油价的部门叫什么

第一条 为完善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行为,根据《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以及由原油炼制的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航空汽油等成品油。

第三条 在我国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原油价格由企业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自主制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之间互供原油价格由购销双方按国产陆上原油运达炼厂的成本与国际市场进口原油到厂成本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中石化、中石油供地方炼厂的原油价格参照两个集团公司之间互供价格制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他企业生产的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企业自主制定。

第五条 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指导价或定价。

(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以及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指导价;

(二)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实行定价。

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第七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有关成本费用参数。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全省统一最高零售价格。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考虑运杂费增减因素合理安排省内非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价区之间的价差原则上每吨不大于100元。省际之间价差较大的应适当衔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汽、柴油吨升折算原则。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确定的折算原则制定当地汽、柴油吨升折算系数。在此基础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当地以升为单位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条 成品油批发企业销售给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合同约定配送的,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扣除运杂费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凡合同约定配送的,不得另外收取运杂费;未约定配送的,不得强制配送。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给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

第十一条 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在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

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立供油系统的大用户,具体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出厂价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八至十二条汽油、柴油、航空汽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非标准品供应价格,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道、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非标准品出厂价格。

第十四条 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原则制定成品油生产企业销售的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格。非标准品出厂价格由生产企业按标准品出厂价格和规定的品质比率自行确定。 4

第十六条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识成品油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销售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主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本公司的汽、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调整汽、柴油出厂价格、供应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的同时,将调价具体方案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委调整油价是否为部门规章?

油价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调整一次。

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第七条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扩展资料: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有关成本费用参数。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全省统一最高零售价格。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考虑运杂费增减因素合理安排省内非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

中国网——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民营加油站4块钱一升的油价,有什么不靠谱的地方?

部门规章是:国家各部门发布的管理事项的规范性文件。也属于法律的组成部分。

调整油价并不是部门规章,而是发改委对下属部门的通知,这种通知是临时性的,并不具备规章的长期性,因为这个通知在下个通知到达后即失去效力,被下个通知所替换。并不是法律的组成部分。

油价由谁定

这段时间加油幸福吧!就我个人来说,把自己车子那55L的油箱加满,能比以前省下几十块!

在国家发改委最近的一次油价通知,国内油价已经从原来最高的130美元/桶,跌到40美元以下/桶,已经触底。目前国营“三桶油”(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92/95号汽油都恢复到5元时代,一些民营油站甚至已经来到4元时代!

4块多的油价,能加吗?

在一些加油APP经常可以看到这类超低油价的油站信息,相比国营“三桶油”,它们基本维持在4块多的水平,相当吸引人。估计许多人跟我的反应一样,它们能加吗?值得信赖吗?与国营“三桶油”有何区别?

我们的油价其实受控于国家发改委的限定,国营的“三通油”就会跟上发改委的节奏来走(其中中海油会稍微低一点点),而民营油站为了抢得部分市场,它们会根据自身的运营成本自行定价,所以看到这类“低价油”其实不奇怪,大家更关心的其实也就是民营油站的油品是否值得信赖。

民营油站油品与国营“三桶油”区别在于,国营都是旗下大型国营炼油厂规模生产,而民营油站是规模中等或偏小的地方炼油厂。但无论规模大小,它们的成品油都受到国家的严格监控,检验合格之后才可销售,理论上,它们的油品是合格的,是有保障的。

为何它们可以把油价降这么低?其实原油价格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高,前段时间,美国WTI原油价格一桶报26.84美元,布伦特的原油价格报收也就28.82美元/桶,大体都处在30美元左右/桶(一桶原油≈159升),那么一升原油约0.19美元,也就是大约1.34元/升,虽然还有运输成本、加工成本、储存成本、损耗成本以及税费等,但平摊下来成品油的成本也不会高到哪去,所以利润幅度可控程度是很高的。

而且,国营炼油厂所生产的成品油一般由自己的大型油库储存,再统一调配到各个国营油站,而民营油站可以直接从地方的炼油厂对接,运输成本省了不少,这一部分就可以让利给消费者。

此外,民营油站运营成本也不高,一般只需一个老板,再加上几个员工即可运转,而这些员工的工资不高,甚至你还可以看到许多油站工作人员是兼职或是暑工,相关的员工非常少。

而“三桶油”是属于正儿八经的国企,体制结构非常庞大且复杂,员工工资成本也高,这些运营成本会平摊到消费者身上,油价偏高也是正常的。

合格又便宜,都去民营油站加就好了!

虽然受到国家严格监控,油品质量也合格,但并不是所有民营油站油品质量都是一样的。

我国地方炼油厂超过140多家,有些大型炼油厂会根据国家的环保要求,升级自己的设备提炼出高品质的成品油。有些规模较小,设备升级不快的炼油厂还依旧会按旧的标准来生产,虽质量合格,但有些会在汽油里加醇基燃料,用低标号来冒充高标号汽油,因此质量就被拉低了。

估计有些车主深有体会,在一些不正规的民营油站加完油后,总感觉这箱油不禁烧,跑的公里数也明显比以往更少。出现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成品油掺杂了其它物质,虽然加满的升数是够的,但是成品油的密度热值却降低了,所以它们并不能完全放心。

那哪些能加?哪些不能加?

大型连锁的民营油站放心程度更高,比如中化、中信能源、众诚连锁、壳牌(Shell)中国、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道达尔(Total)、中油BP、加德士(Caltex)、德士古(Texaco)等品牌加油站。

这些油站都有跟国营油站合作,比如壳牌在国内目前都与“三桶油”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部分壳牌油站的油品供应上,它们也会与国营油站一样,取自同一大型油库,同时壳牌还会把国外的技术优势引进,所以质量上会比较放心。

但这类大型连锁的民营油站,价格优惠并不多,跟“三桶油”的油价处于同一水平,不如其它民营油站让利多。

有些人说,我自己的城市存在这些大型连锁品牌的加油站并不多,那其它民营油站就不能加了吗?那答案肯定是否定的,这里有个技巧,一般民营油站要想自身发展起来,全靠民众口碑的积累,所以此类加油站的老顾客会比较多,存在时间比较久远。

它们一般都在闹市区里,会比较规矩,如果油品有问题或是短斤缺两,在车主圈里其实扩散得很快,一个电话工商部门就会上门检查,甚至是查封,因此在一个地方存活几年的,生意又很好的民营油站,一般问题不大。

所以,可以去问问朋友口中的这类口碑较好的民营油站。而刚提车的小白朋友,一般都有区域的车友群,也可以问问你的车友们。

比如我个人就是经常去广州一家民营油站,不是连锁品牌,也没有跟“三桶油”合作,但每次去加油时总是爆满。原因除了价格低之外,这家油站在广州也已经做了很多年生意,口碑一直在流传。

说完能加的,我们再来说说,哪些最好不加或者谨慎点加,当然这个问题不是绝对,车主们还是根据当地的情况判断。

第一类便是这几年经常存在“山寨加油站”,比如这样的:

亦或是这样的:

先不管油品质量如何,这些油站品牌已经有嫌疑,如果你不能确定它们油品质量如何,那就最好谨慎点。

这几年这类加油站也查封不少,因油品掺和群众投诉过于频繁,主要投诉集中在加油短斤少两,无法开正规,而且出事之后,维权之路相当艰难。不过由于管控,这类“山寨”加油站目前已经很少了,主要分布在偏远的城郊或是高速路附近,大家多加注意即可避免。

第二类就是“半价”油站,虽然原油价格低下,但油价还没有到能对半挣钱的时候,当看到对半砍的油价时,这时候你要注意,这些可能就是人们常说土炼油。

个体户通过各种渠道购得炼油设备之后,在自家大院或是地里挖个地沟,从二手贩子手里购的废机油、废旧轮胎放入铁罐,通过加温蒸馏或是不明手段炼出劣质柴油或汽油,再销售给此类“半价”油站。

这类油生产工艺极差,不能对油品进行分层提炼,脱硫脱水的水平极低,一旦进入发动机,损伤可想而知。“半价油”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小心谨慎为好。

最后

虽然说了这么多可怕的地方,但民营油站这两年的确规范不少,且现在国内民营油站数量占比也在不断提高,部分民营油站也自立连锁品牌,它们优惠幅度高,同时还拥有比“三桶油”更高的效率和更优质的服务,甚至吸引不少“三桶油”的团队学习观摩。

所以说,在有效的监督下,民营油站向好的方面发展是肯定的,车主们也不必过于担心,现阶段,我们只要选择一些口碑较好、规模较大、品牌连锁的民营油站加油,一般都问题不大。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首先:每个国家的油价是根据国际油价由本国控制制定,前提是受国际油价影响,美国纳斯达克指数并不能反应实际的油价,也就是说美国的油价也是由本国干预的!这和战略石油储备有关!如果短时期内石油价格过高国家会动用战略储备稳定油价。

其次,韩国的工人即使罢工也要根据国际市场行情做出决策,而不会说你罢工我就调低,如果那样的话,国家岂不是乱套了啊!

最后,罢工只是一种形势,可能会考虑这方面的因素!韩国和我国的政治体制不同,所以表达方式不一样。

发改委定油价不合理怎么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2013年成品油价格机制修改完善以来,运行总体平稳,国内成品油价格更加灵敏反映国际市场油价变化,保证了成品油正常供应,促进了市场有序竞争,价格调整透明度增强,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2014年下半年以来,世界石油市场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成品油价格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问题。鉴于此,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一)设定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下限水平定为每桶40美元,即当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下调。

(二)建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40美元调控下限时,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设立专项账户存储,经国家批准后使用,主要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及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等方面。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三)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四)简化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发展改革委不再印发成品油价格调整文件,改为以信息稿形式发布调价信息。

供军队用成品油价格按既定机制计算确定;航空汽油出厂价格按照与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汽油供应价格保持1.182:1的比价关系确定,均不再发布。

二、印发《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根据近年来《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情况及此次成品油价格机制完善内容,修订并形成《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做好相关配套工作

(一)确保市场供应。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继续发挥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组织好原油和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持合理库存,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调度,保障市场供应。

(二)维护市场秩序。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三)加强市场监测。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密切跟踪新机制运行情况,积极协调解决机制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取应对措施,确保新机制平稳运行。

(四)做好宣传解释。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正面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完善机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月13日

油价是全国统一的吗?

城管部门投诉。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感觉油价不合理向城管部门投诉。油价指国际或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影响油价的因素错综复杂,如政治、经济、库存、气候、技术等,这些因素的此消彼长,成为不同时期油价的主导因素。

不是。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汽、柴油吨升折算原则。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确定的折算原则制定当地汽、柴油吨升折算系数。

在此基础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当地以升为单位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价区之间的价差原则上每吨不大于100元。省际之间价差较大的应适当衔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成品油局部调整

尽管从上述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中,看出了更多的市场灵活性,但该调整思路仍属于局部性调整,市场化改革方向还是长期目标。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专家牛犁对记者分析,虽然能源价格改革的总方向是按照市场规律,与国际接轨,但改革路径仍是循序渐进式的。

和牛犁持相同观点的专家认为,在现有管理体制和市场条件下,不能完全放开能源价格包括成品油价格。一方面,国家没有石油储备;另一方面,税收比例太小。在这种情况下,无法调控价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放开,可能会失控。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成品油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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