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关于成品油消费税规定的说法中,表述正确的是( )。
2.消费税的税目有多少,税率(税额标准)是多少
3.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19修正)
4.2022年成品油销售折扣折让的税法规定
5.什么叫成品油管制?以及石油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和前景
江苏省成品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2于3月1日正式实施,主要涉及成品油生产、销售、质量监管等方面。其中规定了成品油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必须实行信息化管理,并开展质量自查自纠工作。
江苏省成品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2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细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品油条例》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主要针对成品油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标准化管理和质量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和要求。根据细则,成品油生产企业必须实行信息化管理,开展质量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同时,销售单位也需要严格执行销售管理制度,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细则还明确规定了成品油销售单位应当及时公布成品油价格信息,并严禁过度收费和欺诈行为。此外,货车运输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件,严格落实车辆油耗监测、计量计价等制度。针对成品油质量问题,细则规定了严格的质量监管措施和处罚制度。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将被处以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行政处罚,并可能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江苏省成品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与其他地区的成品油管理存在哪些差异?不同地区的成品油管理存在差异,主要是因为各地的经济、文化、社会和自然环境等因素的不同。江苏省成品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与其他地区相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成品油生产和销售单位的信息化管理要求更加严格;二是针对货车运输企业的监管措施更加具体;三是对成品油质量问题的处罚制度更加严厉。
江苏省成品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江苏省成品油市场的运作,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需要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成品油市场秩序。
法律依据:
《江苏省成品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2》第十七条 成品油生产企业应当落实质量自查自纠制度,定期组织质量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
下列关于成品油消费税规定的说法中,表述正确的是( )。
成品油能通过炼油厂直接购买。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
石油集团和石化集团生产的原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内销售的原油及中国新星石油公司和地方油田生产的原油,以及进口的原油,全部由国家统一配置,不得自行销售。国家计委在研究提出年度全社会原油总量平衡调控目标时,要把地方油田生产的原油纳入总量,统筹安排。
扩展资料
实行成品油集中批发
(一)国内各炼油厂生产的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下同)要全部交由石油集团、石化集团的批发企业经营,其他企业、单位不得批发经营,各炼油厂一律不得自销。对违规销售成品油的炼油厂,要停止其原油供应。
(二)对成品油批发企业,要在1999年内进行清理整顿,取消不具备条件的批发企业的经营资格。对石油集团、石化集团以外经清理整顿合格的成品油批发企业,可由石油集团、石化集团依法取划转、联营、参股、收购等方式进行重组。
(三)石油集团、石化集团要严格自律,深化内部销售体制改革,减少环节,规范经营,加强对各级石油公司的监督管理,保障市场供应。
(四)军队、外贸出口、铁道、交通、民航、林业、农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洋渔业等专项用油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对违反规定将直供的成品油进行经营的,取消其成品油直供资格。国家物资储备局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进行储备和轮换,轮换出库的成品油,必须按国家规定的价格交由石油集团、石化集团的批发企业经营。
(五)未经国家批准,不得设立外商投资成品油流通企业;已经设立的,由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顿。
参考资料:
消费税的税目有多少,税率(税额标准)是多少
答案:A
解析选项B,生产企业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按实际耗用数量暂免征消费税;选项C,生物柴油按“成品油一柴油”税目征收消费税;选项D,使用企业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过程中所生产的消费税应税产品,照章缴纳消费税。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19修正)
消费税的税目有多少,税率(税额标准)是多少
一、烟
1、卷烟
(1)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70元以上的(含70元,不含增值税)
比率税率:56%
定额税率:150元/标准箱(50000支)
(2)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70元以下的(不含增值税)
比率税率:36%
定额税率:150元/标准箱(50000支)
商业批发5%
2、雪茄烟
36%
3、烟丝30%
二、酒
1、啤酒
(1)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不含增值税)3000元(含)以上的 250元/吨
(2)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不含增值税)3000元以下的 220元/吨
(3)业和饮食业自制的250元/吨
2、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比率税率:20%;
定额税率: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
3、黄酒240/吨
4、其他酒
10%
三、成品油
1、汽油
1.52元/升
2、柴油
1.2元/升
3、石脑油
1.52元/升
4、溶剂油
1.52元/升
5、润滑油
1.52元/升
6、燃料油
1.2元/升
7、航空煤油
1.2元/升(暂缓征收)
四、鞭炮、焰火
15%
五、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除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以外的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5%零售环节征收
2、其他金银珠宝首饰;珠宝玉石 10%生产环节征收
六、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七、高档手表(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含)元以上的各类手表 20%
八、游艇
10%
九、木制一次性筷子5%
十、实木地板
5%
十一、小汽车
1、乘用车
(1)汽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以下 1%
(1)汽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5升(含)以下 3%
(2)汽缸容量在1.5升至2.0升(含)
5%
(3)汽缸容量在2.0升至2.5升(含)
9%
(4)汽缸容量在2.5升至3.0升(含)
12%
(5)汽缸容量在3.0升至4.0升(含)
25%
(6)汽缸容量在4.0升以上 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5%
十二、摩托车
1、汽缸容量250毫升 3%
2、汽缸容量250毫升以上 10%
十三、化妆品
30%
小汽车税目的消费税率(税额)是多少?小汽车税目的消费税率(税额)用比例税率,税额有以下几种: 1、小轿车的比例税率有以下几种: (1)气缸容量在2200毫升以上(含2200毫升)的小轿车,税率为:8%; (2)气缸容量在1000毫升到2200毫升(含1000毫升)的小轿车,税率为:5%; (3)气缸容量在1000毫升以下的小轿车,税率为:3%。 2、越野车的比例税率有以下几种: (1)气缸容量在2400毫升以上(含2400毫升)的越野车,税率为:5%; (2)气缸容量在2400毫升以下的越野车,税率为:3%。 3、小客车(面包车)的比例税率有以下几种: (1)气缸容量在2000毫升以上(含2000毫升)的小客车,税率为:5%; (2)气缸容量在2400毫升以下的小客车,税率为:3%。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
汽车轮胎税目的消费税率(税额)是多少?答,汽车轮胎税目中的子午线轮胎(子午线轮胎,是指在轮胎结构中,胎体帘线按子午线方向排列,并有钢丝帘线排列几乎接近圆周方向的带束层束紧胎体的轮胎。)和翻新轮胎免征消费税。 其余汽车轮胎按10%的比例税率征收消费税。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皂和汽车轮胎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45号)。
汽油、柴油税目的消费税率(税额)是多少呀...汽油税目的消费税率(税额)用定额税率,税额有以下两种: 1、含铅汽油(含铅汽油是指含铅量每升超过0.013克的汽油) ,税额为:0.28元/升; 2、无铅汽油,税额为:0.20元/升。 柴油税目的消费税率(税额)也用定额税率,税额为:0.1元/ 升。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附《 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含铅汽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1998]163号)。
汽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是多少汽油、石脑油、航空煤油、溶剂油、润滑油等油品消费税是1.52元每升,柴油、燃料油的消费税是1.2元每升。
消费税是怎样产生的?税率是多少?
消费税是对规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种税。它不仅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来源,也是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调节消费的一种手段。
新中国对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税始于建国初期,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理》是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1993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与消费税暂行条例同时施行。
消费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所得收入归中央 *** 所有,是中央 *** 财政收入中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源。
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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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目 │ 征收范围 │计税单位│税率(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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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烟 │ │ │
1.甲类卷烟 │包括各种进口卷烟 │ │ 45%
2.乙类卷烟 │ │ │ 40%
3.雪茄烟 │ │ │ 40%
4.烟丝 │ │ │ 30%
二、酒及酒精 │ │ │
1.粮食白酒 │ │ │ 25%
2.薯类白酒 │ │ │ 15%
3.黄酒 │ │ 吨 │ 240元
4.啤酒 │ │ 吨 │ 220元
5.其他酒 │ │ │ 10%
6.酒精 │ │ │ 5%
三、化妆品 │包括成套化妆品 │ │ 30%
四、护肤护发品 │ │ │ 17%
五、贵重首饰及珠宝 │ │ │
玉石 │包括各种金、银、珠│ │
│宝首饰及珠宝玉石 │ │ 10%
六、鞭炮、焰火 │ │ │ 15%
七、汽油 │ │ 升 │ 0.2元
八、柴油 │ │ 升 │ 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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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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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目 │ 征收范围 │计税单位│税率(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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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汽车轮胎 │ │ │ 10%
十、摩托车 │ │ │ 10%
十一、小汽车 │ │ │
1.小轿车 │ │ │
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 │ │
2200毫升以上的(含2200毫升) │ │ │ 8%
气缸容量在1000毫升至 │ │ │
2200毫升的(含1000毫升) │ │ │ 5%
气缸容量在1000毫升以下的│ │ │ 3%
2.越野车(四轮驱动) │ │ │
气缸容量在2400毫升以上 │ │ │
的(含2400毫升) │ │ │ 5%
气缸容量在2400毫升以下的│ │ │ 3%
3.小客车(面包车) │22座以下 │ │
气缸容量在2000毫升以上 │ │ │
的(含2000毫升) │ │ │ 5%
气缸容量在2000毫升以下的│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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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是多少一、一次性的木制筷子需要交消费税。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33号规定
(一)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适用税率分别为:
1、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
2、高档手表税率为20%;
3、游艇税率为10%;
4、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为5%;
5、实木地板税率为5%。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附件《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规定:“四、木制一次性筷子。
木制一次性筷子,又称卫生筷子,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过锯段、浸泡、旋切、刨切、烘干、筛选、打磨、倒角、包装等环节加工而成的各类一次性使用的筷子。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哪些燃料油要征消费税,税率是多少?哪些燃料油要征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汽油
汽油是轻质石油产品的一大类。由天然或人造石油经脱盐、初馏、催化裂化,调合而得。为无色到淡**的液体,易燃易爆,挥发性强。按生产装置可分为直馏汽油、裂化汽油等类。经调合后制成各种用途的汽油。按用途可分为车用汽油、航空汽油、起动汽油和工业汽油(溶剂汽油)。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车用汽油、航空汽油、起动汽油。
工业汽油(溶剂汽油)主要作溶剂使用,不属本税目征收范围。
柴油
柴油是轻质石油产品的一大类。由天然或人造石油经脱盐、初馏、催化裂化,调合而得。易燃易爆,挥发性低于汽油。柴油按用途分为轻柴油、重柴油、军用柴油和农用柴油。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轻柴油、重柴油、农用柴油、军用轻柴油。
成品油税率
1.汽油
(1)含铅汽油 1.40元/升
(2)无铅汽油 1.00元/升
2.柴油 0.80元/升
3.航空煤油 0.80元/升
4.石脑油 1.00元/升
5.溶剂油 1.00元/升
6.润滑油 1.00元/升
7.燃料油 0.80元/升
2022年成品油销售折扣折让的税法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院令第412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第三条 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商务部负责起草成品油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国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单列市人民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本辖区内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第二章 成品油经营许可的申请与受理第五条 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第六条 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区的市,下同)人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市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第七条 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1. 拥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万吨以上、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汽油和柴油年生产量在50万吨以上的炼油企业,或者
2.具有成品油进口经营资格的进口企业,或者
3.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且成品油年经营量在20万吨以上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或者
4.与成品油年进口量在10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二)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
(三)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四)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国土、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五)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运输车辆或1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第八条 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二)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三)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土、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四)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五)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和岸基加油站(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六)面向农村、只销售柴油的加油点,省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具体的设立条件。第九条 申请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国土、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二)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
(三)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运输车辆或1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四)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第十条 设立外商投资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及国家有关政策、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什么叫成品油管制?以及石油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和前景
一、所有成品油均须通过增值税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开具模块开具。
(一)成品油是指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以下称“成品油专用”)和增值税普通。
(二)纳税人需要开具成品油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开具模块。
(三)开具成品油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1.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2.“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
3.开具成品油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
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4.成品油经销企业某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可开具成品油的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
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前,应登陆增值税选择确认平台确认已取得的成品油专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并通过成品油开具模块下载上述信息。
二、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应凭通过增值税选择确认平台确认的成品油专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以及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其他凭证不得作为消费税扣除凭证。
外购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应凭取得的成品油专用所载明的石脑油、燃料油的数量,按规定计算退还消费税,其他或凭证不得作为计算退还消费税的凭证。
三、自税款所属期2018年3月起,纳税人申报成品油消费税时应填写新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见附件)。享受成品油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应同时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2号)公布的《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纳税人申报的某一类成品油销售数量,应大于或等于开具的该同一类成品油所载明的数量;申报扣除的成品油数量,应小于或等于取得的扣除凭证载明数量。申报比对相符后,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比对不相符的,待解除异常后,方可解锁。
详细的说是可以出本书鸟。。。
成品油管制最直接的说法就是内 成品油零售价格受窗口指导 不能低 也不能高 只能刚刚好 和过去的经济差不多 不过仅仅局限于零售价格 批发价格不受管制 不过会受到间接影响
价格管制不是指价格一直稳定不变 而是指服从ZF决策 自07年11月以来 这半年多价格是没动过了 按惯例半年会有次调整 今年突发比较多 比如说地震(默哀) CPI猛彪 使得到现在还没见动静 以前最长1年也会做出些调整 上提下降一般不会超过10%
这样的方法存在一个比较大的漏洞 那就是会有贸易商囤油 或者在批发市场进行倒卖 目前来看这个方法不能持久 但为了保护CPI及不让经济增速放缓过快 还没有更好的办法
顺便说下对CPI的影响 其实直接影响相对比较小 有权威机构做过模型 成品油煤炭电价全部上调10%对CPI的影响不会超过0.55% 而且我国主要的动力能源是煤炭 在75%以上 然而间接影响就非常恐怖鸟 将直接提高各类工业的生产成本及商品的运输成本 也会再次见解影响煤炭的市场价值 PPI做为CPI的先行指标会咻~~的一声上去 然后下个月或两个月后CPI就爆掉鸟
而石油行业的相关规定嘛 比较主要的两个 一个是暴利税(原油特别收益金) 二是倒价进口成品油 前者是为了让得利于国家地石油公司回馈社会 后者是利用国家的石油公司有义务保障国内燃料需求 前者和成品油价格管制有负相关性 如果管制价格较国际市场价格有很大差距 暴力税就有提高征收点的可能 反之一样 后者一样是配套的 若管制价格差距很大 成品油进口或能进行财政补贴或返税(返税目前就有,不过6月底就到期鸟)
补充下二楼提到的替代能源 玉米做乙醇 技术只要不是停留在一战时期的国家都能做 不怎么存在研发的问题 就在07年9月前我国也有 不过后来就被叫停鸟 原因主要两个 一个是浪费粮食啊 二是生产过程高污染高耗能 并不经济划算 但是也有其他替代能源在逐渐成熟中 现在比较多见的油气和天然气(都是液化的) 不少主要城市的公交及出租车都改装了使用这些燃料的发动机 一是对比现在的油价能稍微便宜点 二是污染也小许多(天然气在我国其实也很金贵地 我们每年也要进口很多 从东南亚和俄罗斯 所以烧饭什么的大家也省着点啊)由于原油价格的高涨 已经带动了我国风能和核电的发展(今年股市的大题材哦) 不过要成熟并广泛应用估计都到石油用完那天了
最后对于前景嘛。。。LZ问的很模糊啊 这个政策的前景?迟早被取消(废话 石油都有用完的一天) 国内市场越来的市场经济化 承受外来冲击的能力增强后 这个政策也就没有太大意义了 至于原油价格 肯定还是要涨地 不过不会一直涨 原油的价格钢性也不是完全的100%钢性 价格过贵会使很多人放弃使用原油产品 价格自然下来鸟 09年下半年应该就会开始走下坡 10年大家就看着跌吧 势头肯定和今年的涨势一样
以上全属个人观点 不同意大家可以讨论 不要问候家人 刚入行的分析员而已 表为难我